□吕志雄
大家好!周末聊一会儿,古今家国事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周,广州地铁大叔被冤枉偷拍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女子公开道歉,大叔及家属选择谅解,但网络舆论并未平息,关于事件女主的难分真假的信息大量出现,也有人对涉事女生侮辱谩骂……从看到这则新闻开始,我都在想,假如孔子遇到这个事件,会怎么样呢?
首先,孔子也会像大多数网民一样对其口诛笔伐。孔子说过:“乡愿,德之贼也!”他对那些不分是非的好好先生深恶痛绝,对网暴大叔的女主肯定会提出批评,她的确是做了错事。
其次,孔子如果当政,相信会给予女子相应的惩罚。有人曾经拿老子的话问他:“以德报怨,如何?”孔子直接回答道:“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用恩德回报恩德,以公正回应怨恨,做错了事儿就该受到相应的惩罚。
然而,孔子应该不会穷追猛打,去谩骂侮辱、网暴这位女生。女生网暴这位大叔,不对;反过来网暴这位犯了错的女生,也不宜鼓励。孔子曾提醒人们:“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孔子认为,对于那些不仁的人过于痛恨,使他们无所容身,也会惹出祸乱。所以,孔子倡导以礼来规范制约人的行为,认为无论做什么事儿都要适宜合度。
这其实就是儒家常讲的“中和”理念。所谓“中”,就是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恰到好处,既不太过,又不无及。有了这个“中”,才能达到“和”。从社会层面上说,就是每个人的好恶情感只有满足或表达到适当的程度,这个社会的内部结构才会和谐,外部表现才能安定有序。
从中和的理念出发,我想,孔子对广州地铁大叔被冤枉偷拍事件中做了错事的女生,会批评,会惩罚,但应该不会对其肆意网暴。这是从情感与理性出发,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出发做出的选择。
女子毁谤、侵犯肖像权等,明显违法,如果大叔一家愿意追究就完全可以追究。当然,舆论也应该抨击,毕竟,舆论是维护公共道德最基本的力量。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应该警惕一种可能的倾向,那就是纠错时轻易越过法律的底线,以不法去批评不法。每个人都应该讲法治,应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要明白:随意臆测不是评判是非的标准,法律及社会公德才是;肆意网曝网暴不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治和道德建设才是;以曝制曝、以暴制暴不是维护正义的绝佳途径,有可能会破坏社会和谐,甚至有可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法治社会,应该一切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判断“疾之”是否“已甚”,标准也应该是法律。
词曰:切莫投石乱砸人,公平正义岂胡抡?依法治,讲宽仁,网暴清除天地新。
——调寄《渔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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