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石嘴山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王彩云)及相关责任人杨剑、石梁、李翔、柳晓莎、王攀峰,因一、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二、执业登记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依据一、《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二、《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石嘴山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杨剑、石梁分别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李翔、王攀峰、柳晓莎分别予以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石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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